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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

個稅法二審 起徵點維持5000元
2018年 08月 28日 00:39    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訊】關乎民眾收入分配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昨天提請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進行二次審議。之前議論較多的每月5000元(人民幣,下同)個稅起徵點在此次二審稿未進行修改。而在專項附加扣除方面增加了贍養老人支出項。

    官媒稱未來或再調整

    此次草案徵集意見期間,有不少聲音希望在一審稿基礎上,再提高起徵點。但此次二審稿未作修改,維持了一審稿中起徵點調至每年6萬元,即每月5000元不變。此前的個稅起徵點為3500元。不過,新華社昨天發文討論此次個稅法修正時提到,「個稅起徵點是動態調整的,此次不調不意味着後續不動。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實際情況,起徵點問題還會結合逐步擴大綜合徵稅範圍、完善費用扣除、優化稅率結構等改革進程統籌考慮。」

    此次二審稿中一個新變化是:贍養老人的支出也予以稅前扣除,扣除項目由居民個人的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4項增至5項。報道指,有些常委會組成人員和有關方面提出,為了弘揚尊老孝老的傳統美德,充分考慮中國人口老齡化日漸加快,工薪階層獨生子女家庭居多、贍養老人負擔較重等實際情況,作出這一建議。

    稿酬所得收入擬按70%計稅

    此外,二審稿的其他主要修改還包括,對社會上廣泛關注的稿酬收入也予以納稅優惠,規定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20%的費用後的餘額為收入額;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按70%計算。

    此外,二審稿還明確了個人所得用於慈善捐贈方面的規定,包括明確在法律中直接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進行扣除。二審稿同時建議增加規定,扣繳義務人應當「向納稅人提供其個人所得和已扣繳稅款等信息」。

    《新京報》報道稱,草案提出,本決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5000元以及專項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也就是說,如果本次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決定草案,那麼工薪階層有望於今年10月開始提前享受本次個稅法修改的「紅利」。

    民法典草案擬刪計劃生育內容

    【又訊】民法典各分編草案昨天初次提請人大常委會審議。草案共分物權編、合同編、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侵權責任編6部分,共1034條。

    物權編草案在現行物權法基礎上,增加專章規定「居住權」,明確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並經登記佔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滿足其穩定生活居住需要。同時,此部分草案還加強對建築物業主權利的保護,完善動產抵押和權利質押的規則等。

    此外,婚姻家庭編草案提出,為適應中國人口形勢新變化,不再保留計劃生育的有關內容。草案修改了禁止結婚的條件、增加婚姻無效的情形和離婚冷靜期的規定,完善了離婚賠償制度等。

 
(來源: 香港商報) 編輯: 朱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