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訊】距離上次公布外匯違規案件僅僅半個月,8月31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再度公布23起典型案件。市場分析,外匯局如此高頻次地公布違規案件,尚屬首次。
個人逃匯境外買房
此次公布的案件裏,涉案主體更為多元化。除了常規的涉外匯業務的銀行、進出口企業外,還出現了外國語學校、藝術公司的身影。此次被處罰的銀行主要是國有大行和股份制銀行,沒有城商行,而6起個人外匯違法違規案例中,個人資金分拆逃匯到境外買房產的居然佔據了一半。企業逃匯案中不少都是虛構貿易背景,使用虛假報關單和虛假發票等進行逃匯,而外匯局也視其逃匯金額的大小進行相應的處罰。
外匯局當天通報的外匯違法違規案例上榜的均是清一色的國有大行和股份制銀行,數量達到7家。其中,5家國有大行中,除了農業銀行和建設銀行,工商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均被通報,工商銀行被通報兩次,而12家股份制銀行中有平安銀行、浙商銀行、民生銀行和招商銀行被通報。而在銀行的8個外匯違法違規案例中有7個案例是因為觸犯《外匯管理條例》第十二條,即「經常項目外匯收支應當具有真實、合法的交易基礎,」這意味着,這些違法違規銀行的外匯收支未按規定盡職審核真實性。
7月順差491億元人民幣
當天外匯局還公布了,7月中國國際收支口徑的國際貨物和服務貿易順差491億元人民幣。其中,貨物貿易收入13927億元,支出11741億元,順差2186億元;服務貿易收入1274億元,支出2969億元,逆差1695億元。
此外,8月末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獲批額度為6274.72億元人民幣(上月末為6220.72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