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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賄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2018年 09月 01日 00:00    香港商报
 

    涉賄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馮永業陳婉玉被廉署起訴

    【香港商報訊】記者萬家成報道:廉政公署昨稱已完成調查涉及一宗互換物業交易和相關事宜的貪污投訴,并根據調查結果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后,決定落案起訴2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的人士,涉及前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馮永業及女商人陳婉玉,控告他們就該案涉嫌貪污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兩名被告將於9月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馮永業(55歲)被控1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及1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陳婉玉(62歲),為港聯直升機有限公司、港聯航空有限公司及/或港聯直升機(香港)有限公司(3間公司)時任董事兼股東,被控1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名。另外,廉署表示根據法律意見,無足夠證據檢控其他受查人士。

    馮任經發局副秘收受陳51萬

    馮永業於案發時是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及該局航空組主管,職責包括就航空運輸進行談判、指定航空公司經營航線及分配航權。其中1項控罪指馮永業涉嫌於或大約於2004年9月28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從陳婉玉接受51萬港元,作為傾向於或保持傾向於優待她及/或由她控制或與她有關連的3間公司的報酬。另1項控罪指陳婉玉涉嫌於或大約於同一日以相同目的向馮永業提供51萬港元。

    餘下1項控罪就指馮永業涉嫌於2004年9月28日至2006年7月9日期間,於履行其公職過程中或在與公職有關的事務上,在無合理辯解或理由而故意作出不當行為,包括接受陳婉玉51萬元作為置業的訂金作為他購買香港羅便臣道1個物業的臨時訂金、沒有申報接受該筆款項、沒有申報利益冲突、沒有回避參與商議和決議涉及由陳婉玉控制或與她有關連的3間公司所作出的各項申請。

    機管局暫停馮永業職務

    根據資料,馮永業是前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現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總監馮程淑儀的丈夫。馮永業於1985年加入政府出任政務主任,最后職位是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他於2006年至2010年期間出任香港生產力促進局總裁,2010年8月獲委任加入機管局,擔任企業發展執行總監一職。另一方面,機管局昨宣布,即日起暫停馮永業一切職務,以待董事局決定。

    陳婉玉為賭王何鴻荣姨仔

    至於陳婉玉也是大有來頭,其胞姊陳婉珍為澳門「賭王」何鴻荣的三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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