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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

紀委監委建立特約監察員制度
2018年 09月 04日 02:24    香港商报
 

    紀委監委建立特約監察員制度

    【香港商報訊】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昨天消息,中央紀委國家監委8月24日印發《國家監察委員會特約監察員工作辦法》,決定建立特約監察員制度,並對特約監察員工作進行指導和規範。

    據介紹,上述《工作辦法》規定了國家監委特約監察員的聘請範圍、任職條件、聘請程序及任期、工作職責、權利義務和履職保障等內容,並指出,特約監察員是國家監察委員會根據工作需要,按照一定程序優選聘請,以兼職形式履行監督、諮詢等相關職責的公信人士。特約監察員主要從全國人大代表中優選聘請,也可以從全國政協委員,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工作人員,各民主黨派成員、無黨派人士,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代表,專家學者,媒體和文藝工作者,以及一線代表和基層群眾中優選聘請。特約監察員在國家監察委員會領導班子產生後換屆,每屆任期與本屆領導班子任期相同。

    負責監督紀檢監察工作

    根據《工作辦法》,特約監察員履行的職責包括:對紀檢監察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提出加強和改進紀檢監察工作的意見、建議;對制定紀檢監察法律法規、出台重大政策、起草重要文件、提出監察建議等提供諮詢意見;參加國家監察委員會組織的調查研究、監督檢查、專項工作;宣傳紀檢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成效等。《工作辦法》明確,特約監察員應當有較高的業務素質,在各自領域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影響力。 

 
(來源: 香港商报) 編輯: 香港商报实习生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