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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

必須嚴肅處理校園「港獨」
2018年 09月 05日 00:52    香港商报
 

    必須嚴肅處理校園「港獨」

    立法會議員 李慧琼

    本港大學校園再次出現鼓吹「港獨」的言論,令社會驚覺校園「港獨」問題的嚴重性。對於近日有個別大學生倚仗其學生會代表的身份,騎劫開學禮,發表「港獨言論」,測試中央及社會底線,實在令人感到憤怒。

    慫恿「播獨」令人憤怒

    教育大學學生會臨時委員會會長張鑫在「新生入學歡迎會」致辭時,鼓吹「香港獨立」,提出在「中國以外成立一個脫離中國、有主權的國家」等荒謬言論,而中大學生會會長區倬僖在大學開學禮致辭時,亦宣揚「港獨」,更指「獨立都未嘗不可」,甚至將中國的發展形容為「帝國主義國家」,侮辱自己的國家,無視我國經濟發展及改革開放的成就。

    我對於這些大學生代表,公然慫恿其他同學參與「港獨」,又蔑視自己國家的成就,感到極度憤怒。他們的「港獨」言行雖然不代表大多數大學生,但令人憂慮的是,他們可以利用學生會代表的身份及權力,便利地在校園內宣揚及散布「港獨」言論,肆無忌憚地組織討論「港獨」小組會議,又或張掛「港獨」標語等,不難想像,這些「港獨」學生代表將會令大學校園永無寧日,令其他無辜學生受害,影響其學習環境。因此,我促請大學管理層必須正視問題,嚴肅處理在校園內任何宣揚「港獨」的言論及行為。

    自由言論應基於事實

    大學裏,應當發揚自由思想及人文主義,並讓大學生有獨立思考及批判精神,好讓他們更能明白事理,關心社會,服務國家。然而,任何的討論及判斷都應基於事實。

    《基本法》第一條表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任何人包括大學生必須認清事實,明白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分,推動「港獨」是挑戰國家憲法及《基本法》的行為,必須立即停止。任何人亦不能假借言論自由之名,散播「港獨」的言論及想法,因為言論自由亦不能超越法律。我期望大學當局,維護校園內的言論自由之餘,亦要教好學生尊重國家,遵守憲法及法律的正確觀念。

    大學生是我們的未來棟樑,必須及時扶助及正確教育他們,而大學管理層亦必須對任何宣揚「港獨」的言行保持警覺,否則,任由「港獨」在大學校園內蔓延,荼毒青年,香港的未來及「一國兩制」,都會受到嚴峻的挑戰。 

 
(來源: 香港商报) 編輯: 吴梓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