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警指劉強東涉強姦既遂 若罪成 最低判囚12年
【香港商報訊】美國警方當地時間9月4日發布了有關劉強東涉嫌強姦案的報告,報告顯示劉強東因強姦指控被捕,所涉嫌的罪行描述為:一級性犯罪,強姦既遂,罪行等級為一級重罪。專家表示,在明尼蘇達州,該罪至少要判144個月(12年)。同時,美國4家律所表示正調查京東對於劉強東案信息披露失實,或有損股東權益。受此影響,京東(Nasdaq:JD)昨日開盤即跌5.1%。截至發稿(11:50),京東股價已大跌8.5%。
被捕時間為上周六凌晨
美國明尼蘇達州明尼阿波利斯市警方發布的案情報告顯示,劉強東在上周六被該市警方逮捕,是因為強姦指控,涉嫌的罪行描述為:一級性犯罪,強姦既遂(CSCR-1, CSC-RAPE-COMPLETE),罪行等級為一級重罪。專家表示,在明尼蘇達州,一級性犯罪最少要判144個月,初犯可能被判罰的刑期是144個月到172個月。
明尼阿波利斯警方警局發言人約翰‧埃爾德(John Elder)介紹,這份報告寫於劉強東被逮捕的當晚,被公布是因為這是份公共紀錄。「我們進展順利。」誒爾德談及調查時表示,「已經完成了許多工作,還有許多要做。」
據澎湃新聞報道,9月4日凌晨,埃爾德向媒體表示將繼續對此事進行「積極」的「刑事調查」。目前嫌疑人已被釋放,警方也不會設法限制他的行蹤, 但該調查仍將繼續向前推進。
另據華爾街日報報道,明尼阿波利斯警方發言人稱,涉嫌強姦發生的時間為8月31日晚上。
劉強東委任的美國律師佛里特貝克(Joseph S. Friedberg)此前表示,如果指控屬實,警方不會隔天就釋放劉強東,而且是毫無限制條件的釋放。通常這意味?劉強東不會遭到起訴,他也堅信劉此後不會受到任何起訴。但警方報告公開後,佛里特貝克在接受詢訪時稱「無可置評」並馬上掛斷電話。
美4律所調查京東失實披露案情
當日,美國4家律師事務所——The Schall Law Firm、Rosen Law Firm、Pomerantz Law Firm和Bronstein,Gewirtz & Grossman,LLC分別發布聲明,宣布將就京東是否違反證券法規進行調查。
4家律所在聲明中均提及,8月31日,京東董事長、CEO劉強東在美國明尼蘇達州因涉嫌性侵而被逮捕,受這一消息影響,京東股價在9月4日下跌1.87美元/股至29.43美元/股,跌幅5.97%。這4家律所的官網資料顯示,它們均比較擅長打證券訴訟領域的官司,尤其是涉及證券欺詐集體訴訟的案子。
此前,京東2日發表聲明稱,劉強東在美國商務活動期間遭遇到「失實指控」,經過當地警方調查,「未發現有任何不當行為」。而依照美國法律,京東的這份聲明有可能違法,恐將因此面臨股東的集體訴訟。
私下和解幾率低
明尼阿波利斯市亨內平縣檢察官辦公室發言人Chuck Laszewski稱,一旦此案被明尼納波利斯市警察局提交,亨內平縣檢察官辦公室就會開始調查,並有3個選擇:決定不起訴任何罪行;決定提出指控;發回警方要求進一步的調查。然而,若被起訴,作為一個有被捕記錄,被檢控性侵重罪的人來說,「劉強東屆時有可能無法獲得赴美簽證,因而無法出庭,涉及逃庭,成為美國政府通緝犯。」美國刑事律師劉龍珠對紅星新聞表示,「這種可能性不算小。」
至於涉事女主是否可能私下和解,或因其他原因而做出對劉強東有利的證詞,使其不被起訴,或起訴但無法定罪,劉龍珠律師稱,這在美國司法程序中即是作偽證,作偽證屬於犯罪,而且是重罪。了解美國刑事檢控程序就會知道,成功作偽證的幾率很低。
從字面上看,此案目前的狀態是:釋放等待控告(released pending complaint),有點類似於中國的「取保候審」。根據美國相關法律,被保釋與被拘留與其出境行為無直接必然聯繫。而假設判決有罪,根據屬地管轄原則,應該是由美國當地法院作出判決,並在美國當地監獄服刑。
此外,該案被曝光後,內地多家媒體發布、轉載一名蔣姓女子照片,稱其為劉強東案涉事女主。對此,該女子昨日回應稱,與劉強東素不相識,最近也未去過美國,對各侵權方將追究全部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