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 | 订阅服务 | 广告服务 | 电子报 繁体 | 简体

 
 

   
 



香港商報>>電子報內容>>直通南粵

外資銀行持股可51%
2018年 09月 06日 00:00    香港商报
 

    穗金融開放出實招

    外資銀行持股可51%

    【香港商報訊】記者李苑立報道:《關於廣州擴大金融對外開放提高金融國際化水平的實施意見》近日對外公布實施。廣州市金融工作局局長邱億通5日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為擴大廣州金融對外開放和提高國際化水平,實施意見已提出十項工作任務,現在可以說是國際金融業進駐廣州的最好時機。

    外資在穗辦金融機構可控股

    根據意見,廣州將從9月份起,具體實施包括放寬外資准入限制、降低港資澳資金融機構准入門檻、支持開展先行先試業務、支持外資金融機構深度參與該市經濟和社會發展、支持外資金融機構批籌工作、營造優質金融營商環境、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加強服務外資金融機構、加強服務外資金融機構人才、推動金融國際交流合作等十項政策措施。

    其中,在大幅放寬外資准入限制及股比上,廣州允許外國銀行同時設立分行和子行,并將證券、基金、期貨、人身險公司的外資持股比例上限放寬至51%,三年后不再設限,爭取加快取消證券機構外資持股比例限制。

    兩大平台助力金融業務創新

    實施意見指出,要切實利用好廣州市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和廣東自貿區南沙新區片區兩大平台,開展在人民幣跨境業務、綠色金融等領域的先行先試。據邱億通介紹,截至7月末,落戶南沙的金融及類金融企業5542家,註冊資金3731億元(人民幣,下同),融資租賃企業累計業務合同餘額2000億元;跨境人民幣貸款備案金額61.69億元,跨境人民幣資金集中運營446.92億元。廣州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入駐機構113家,開發綠色信貸產品53個,綠色信貸餘額110.78億元,發行綠色企業債、金融債124億元。另有棕櫚生態小鎮產業基金、空港投資基金、新能源汽車基金等產業基金150億元。廣州碳排放權交易中心累計總成交金額超17億元。

    積極對接港澳獎勵人才引進

    實施意見還指出,要發揮《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CEPA)補充協議和有關規定的政策優勢,積極對接港澳金融機構,爭取合資券商落戶。對新設立或新遷入的各類金融機構,按註冊資本規模最高給予一次性2500萬元獎勵;對在境內外證券市場新上市的廣州地區企業給予30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等。對金融人才分別按規定給予10萬至100萬的補貼。

 
(來源: )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