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新規推進殯葬改革
【香港商報訊】民政部官網昨天公布《殯葬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條例》要求繼續推進以「實行火葬、改革土葬」為核心的殯葬改革。將改革內容從推行遺體火化擴展到節地生態安葬和文明低碳祭掃,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獨立墓位不得超0.5平方米
《條例》要求強化公墓、骨灰堂管理規範。突出公墓的公益屬性。嚴格控制經營性公墓價格,嚴格限制墓位佔地面積、墓碑高度和使用年限。擬規定安葬骨灰的獨立墓位佔地面積不得超過0.5平方米,合葬墓位的佔地面積不得超過0.8平方米。安葬遺體的墓位(含合葬墓位),佔地面積不得超過4平方米。墓碑高度不得超過地面0.8米。應當使用可降解骨灰容器。提倡地上不建墓基,不建設硬質墓穴,推行墓碑小型化或不立碑,提高綠化覆蓋率。
條例還擬規定禁止在耕地,城市公園、風景名勝區和文物保護區,水庫及河流堤壩附近和水源保護區,鐵路、公路主幹線兩側這些地區建造墳墓。這些區域內現有的墳墓,除受國家保護的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墓地予以保留外,應當限期遷移或者深埋、不留墳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