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評論員 李哲
粵港澳大灣區要打造為國際級創科中心,創科人才絕對是不可或缺的基本前提。昨創科香港基金會舉辦第一期「X-PLAN」創科超人團畢業學員路演暨大灣區創科人才發展高層論壇,特首林鄭月娥致辭指出,應把粵港澳大灣區發展成一個匯聚各界人才的中心,進而使香港成為推動國家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建設創新型國家的一支重要力量。她談及創科人才培育工作,指出人才培育的工作是全方位的,既要培育本地人才,也要積極引進海內外人才。特區政府的功能就是為人才提供土壤和養分,推出了科技專才培育計劃、科技人才入境計劃、優化實習研究員計劃以及為本地學生提供研究課程資助、研究員宿舍等措施。此外,還推出了具體的配套措施,包括青年共享空間計劃;為香港科學園投入100億港元用於人才培訓及人才公寓建設等,可見認識之準,舉措之實。
怎樣為大灣區的人才匯聚創造最好條件?重中之重,肯定要打通兩地人才流的互聯互通。在硬件方面,隨多項跨境大型基建落成啟用,尤其是廣深港高鐵和港珠澳大橋快將通車,香港與大灣區各市的「一小時生活圈」將獲更進一步的完善,日後往來兩地的便捷程度實跟市民往返新界與港九無異,無疑大大有利促進人才交流,恍如「共享人才」一般將整個大灣區的人才連繫起來。在軟件方面,由設立「人才通道」為兩地創科人員快速過關(好像跨境學童過關通道),到推出諸如高鐵和大橋的「通行票」之類(好像港鐵的都會票、全月通),以至針對相關車輛推出若干數量的「大灣區跨境車牌」等,都有助降低人才交流的時間及金錢成本。總之,凡可便利兩地人才交流的措施,當局均宜積極研究以特事特辦的方式拆牆鬆綁,唯有如此方可將「一國兩制」的優勢充分發揮出來。
除了促進流動,吸引人才長遠在地扎根,亦為匯聚人才的另一重要關鍵。始終,所謂自由、開放,重在給予更多的選擇,好讓其自行決定最適合自己的生活方式。不論是放寬港人才北上工作及居住,抑或是放寬內地人才南下工作及居住,都是題中應有之義。過去,內地經已連番推出措施,便利港澳居民在內地發展,今月起更可申請「居住證」享受國民待遇,涵蓋了北上就業、定居、就學、社保、理財等範疇;在多享權利的同時,理所當然亦應有相應義務,早前內地新推的稅改,個人所得稅便要求在內地居住183天或以上者須為境內外收入繳稅,而按照全球性稅務合作安排,港府昨亦宣布,內地已將成香港與其餘49個稅務管轄區在本月稍後時間開始自動交換資料的其中之一。究竟,在「一國兩制」下,特別是為了促進兩地人才共享,有關方面應否研究避免「雙重徵稅」?又或應否度身訂造一套針對大灣區跨境工作人士的個人稅機制?不少有識之士均已對此深表關注。
為大灣區制訂人才戰略,旨為兩地人才匯聚創造最好條件,誠乃大灣區發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必須思考怎樣爭取兩地人才交流協同效益最大化?只要將相關人才潛力發揮極至,大灣區的發展潛力也必定能夠發揮極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