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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

港須主動與廣東對接
2018年 09月 13日 00:33    香港商报
 

周八駿

8月15日舉行的中央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第一次全體會議,沒有如外間廣泛預期般公布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或行動綱領,而是在確定基本方針和原則的前提下,貫徹「成熟一批推出一批」的策略,確定——實施好港澳居民證件便利化、進一步便利港澳居民到內地創業就業、大幅降低粵港澳通信漫遊費用等政策措施;積極吸引和對接全球創新資源,建設「廣州-深圳-香港-澳門」科技創新走廊,打造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支持香港建設國際創新科技中心,在香港建立中國科學院院屬研究機構,支持澳門建設中醫藥科技產業發展平台等具體安排。這是中央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方略的一個重要方面。

港與廣東未曾對接

中央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方略的另一個重要方面,是發揮廣東省在大灣區建設中的關鍵作用。

8月19日,廣東省推進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在廣州召開。廣東省委書記李希擔任廣東省推進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組長,省長馬興瑞擔任常務副組長。會後媒體披露的信息,有三點值得注意。

第一,廣東省推進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將在大灣區建設中,發揮統籌協調和辦公室具體組織作用。這是廣東省推進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與中央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的職能分工。後者負責大灣區頂層設計,前者負責執行層面的統籌協調,因此,中央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的辦公室設在廣東省。

第二,廣東省推進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除了統籌協調廣東省珠江三角洲9城的分工合作外,還負責建立完善與港澳的對接合作機制。請注意:不僅合作而且對接,其含意,是廣東分別與香港、澳門建立和完善兩個特別行政區分別融入大灣區的制度性安排。

1998年開始的粵港合作,開香港與內地單一省市自治區合作發展之先河。1998年至2017年,粵港合作聯席會議開了20次。但是,至今,基本停留分工合作層次,談不上對接。

粵澳合作超過粵港

粵澳合作始於2001年,比粵港合作遲,進展卻已超過粵港合作。根據今年5月國務院公布的《進一步深化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開放方案》,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在條件成熟時,將在珠海澳門口岸實行「合作查驗、一次放行」和「入境查驗、出境監控」的查驗通關模式,通稱「兩地一檢」。此事既然已列入《進一步深化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開放方案》,說明實施的時間為期不遠。

第三,廣東省推進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研究部署了廣東下一階段工作,提出:將舉全省之力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大灣區建設將力在提升市場化水平、科技創新合作、擴大對外開放、增進民生福祉、推動重大合作平台建設等五大重點領域實現新突破,確保開好局、起好步。這說明,廣東省在大灣區建設中將扮演先鋒角色,不會等待、也不應該等待廣東與香港、澳門對接的進度。

了解內情或密切觀察有關事宜者發現,較之2017年7月1日在香港簽署的《深化粵港澳合作 推進大灣區建設框架協議》,2018年8月15日中央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第一次全體會議標誌中央對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方略作了重要調整。調整的主要原因,在於澳門和香港兩個特別行政區對「一國兩制」的理解和實踐存在重要差異,難以形成關於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路徑明確、進度可控的發展規劃或行動綱領。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和社會各界必須有緊迫感。如果不能主動與廣東對接,那麼,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就將很快形成一種局面——廣東9城與澳門加快融為一體,而香港與它們「不即不離」、「亦即亦離」。果如此,不只是大灣區的損失,更是香港的損失。

特區政府希望香港與深圳形成「前研後製」的分工合作,不能說錯,但是不全面。準確的設計,是中央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第一次全體會議決定的建設「廣州-深圳-香港-澳門」科技創新走廊。香港不僅必須妥善處理「兩制」與「一國」關係,還必須丟棄自大觀念。 

 
(來源: 香港商报) 編輯: 吴梓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