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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

兩部門便利港澳台胞使用居住證
2018年 09月 15日 01:44    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訊】自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發放以來,內地有關機構積極配合調整相關規定、升級設備,讓持有居住證的港澳台居民真正享受方便。昨天,民航局、銀保監也通報落實情況。

在民航局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民航局綜合司副司長顧曉紅介紹稱,民航局依據有關規定,已於8月27日正式下發通知,明確港澳台居民居住證屬於乘坐內地(大陸)航線航班的有效乘機身份證件,持證人員可憑本人港澳台居民居住證辦理內地(大陸)航線航班訂票、值機、安檢、登機手續事宜,同時民航局已部署行業有關單位做好政策配套和技術升級工作,保障港澳台居民居住證持有人乘坐境內航線航班順利出行。

民航局數據顯示,截至9月13日,已有294名港澳台居民使用港澳台居民居住證順利購買內地(大陸)機票。

此外,銀保監會昨天下發關於做好港澳台居民居住證使用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目前港澳台居民居住證可以作為辦理銀行、保險、信託及其他金融業務的有效身份證件。同時明確各銀行保險機構,可以通過人工識別、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閱讀機具機讀等方式識別港澳台居民居住證,並要求儘快完成相關信息系統和閱讀機具軟件升級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台灣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近日表示,根據相關辦法,申辦居住證的台灣民眾無須在中國大陸設籍,領用大陸居住證者,尚無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因此不會有注銷台灣戶籍的問題。

邱垂正表示,台當局理解台灣民眾在陸求學就業有生活便利需求,但他依然聲稱,申領居住證「有許多風險」,當局將研擬「更嚴密的安全管理機制」,近期會對外說明。 

 
(來源: 香港商报) 編輯: 吴梓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