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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

青民聯促立法規管共享單車
2018年 09月 15日 23:53    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訊】記者潘仲男報道:自共享單車在港營運,引發新界多區出現嚴重違泊問題。青年民建聯認為共享單車有其價值,促請政府增設發牌制度,規管共享單車;同時加建單車泊位,解決隨處亂泊阻街的問題;以及加強執法和聯合行動,清走阻街的共享單車。

葛珮帆:訂守則成效不顯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指,雖然運輸署早前制訂了有關共享單車的業務守則,並在大埔區推行為期兩個月的先導計劃,但就目前觀察成效並不顯著,她認為政府應考慮推動立法,並參考如新加坡的發牌制度,共享單車營辦商須繳交牌費才可經營,亦要負責清理違泊單車,此外可引入懲罰制度,違泊用戶需要罰款。

青年民建聯主席、觀塘區議員顏汶羽指出,在引入共享單車前本港公眾單車泊車位已是供不應求,亦有部分泊位長期被廢棄單車佔用,現時共享單車的出現令情況雪上加霜。他建議運輸署善用屋邨公園、天橋底、或較寬闊的行人路等公共空間,增建單車泊位,並利用大數據提供泊位資訊,便利市民。

招文亮:清除違泊執法難

青年民建聯副主席、沙田區議員招文亮則指,本港法例未有隨共享單車進入市場與時並進,存有漏洞,影響政府部門在執法時的成效。他舉例指,要清除違泊單車前,須事先張貼告示達24小時,但違泊者只須撕走告示,或將單車移到另一位置,部門便不能移除有關單車,認為有必要檢討及優化法律條文。他又提到,聯合執法行動力度亦嫌有所不足,例如他所在的沙田區,一個月才進行一次行動,而執法人覆蓋地點亦不全面。 

 
(來源: 香港商报) 編輯: 吴梓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