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灣區促科技創新資源共享
【香港商報訊】記者李苑立報道:粵港澳大灣區科技創新如何協作融合?廣東省人民政府日前出台的《關於加強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的若干意見》給出答案。該意見提出,將支持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在人才、項目和創新要素互通等方面尋求突破。
促粵港澳人才合作與交流
意見指出,要建立粵港澳科研協作機制,支持廣東省內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聘用港澳研究人才開展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鼓勵粵港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業開展合作研究。支持粵港澳高水平研究型大學和科研院所共建杰出青年人才培養基地,組建研究團隊,聯合培養碩士和博士研究生,互派交流學者和訪問學者,加強學術合作與交流,加速粵港澳青年人才培養。
加強粵港澳項目及平台合作
在加強項目及平台合作方面,意見指圍繞若干前沿戰略領域,聯合港澳地區科研單位,組織實施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項目,重點支持粵港澳學者在生命科學、環境科學、人工智能和智慧城市等領域開展深度合作,著力突破關鍵核心技術。推進建設粵港澳聯合實驗室,鼓勵港澳參與省實驗室和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爭取國家實驗室、大科學裝置落戶粵港澳大灣區。
推動粵港澳創新要素互聯互通
創新粵港澳基礎科學研究合作體制機制也是重點。在暢通資金跨境撥付渠道方面,廣東將推動科研經費跨境便利使用。調整赴港澳商務簽注適用範圍及條件,便利該省科研人員按需申請辦理簽注多次往返港澳。
對承擔省市財政科研項目的科研人員,因科研工作需要并經本單位批准,持普通往來港澳通行證臨時往返港澳的相關費用允許在科研項目經費中列支。推進科研儀器設備通關便利,爭取國家將省級新型研發機構購置的科研用儀器設備納入享受進口稅收優惠範圍。加速實驗室、大科學裝置、大型科研儀器設備、科學數據、動物模型實驗平台等創新資源互聯互通與開放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