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訊】記者盧偉通訊員黃勝龍、林婷、盧思瑩報道:一個重大犯罪團夥潜伏20餘年,作惡多端,先后背負4條人命,團夥頭目「前仆后繼」,終將伏法。18日,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稱惠州中院)依法對嚴少亮等15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
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聚眾斗毆罪、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故意毀壞財物罪,數罪併罰,判處被告人嚴少亮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并限制減刑;被告人陳輝、張家寶均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餘12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至2年不等,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或罰金。
先后背負多條人命
法院經審理查明,1992年起,黃榮輝在惠州市惠城區開設「啤酒機」賭檔和挂靠東江典當行放高利貸,后以賭檔和典當行為依託,通過籠絡鄉鄰、招納小弟、聘用員工等途徑,逐步建立起以其為組織、領導者,以嚴少亮等5人為積極參加者,其他骨干成員固定、層級結構明確,人數眾多、勢力龐大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1998年3月10日,因爭奪賭場地盤發生矛盾,黃榮輝團夥成員被江李華團夥綁架,黃榮輝、嚴少亮等人為挽回江湖面子,決定報復江李華,嚴少亮提供了一支長槍,黃榮輝提供一支手槍、一支獵槍、若干砍刀及一輛車等作案工具。3月30日,由團夥成員跟踪江李華,并在開車撞倒后,持槍射擊,團夥成員將江李華抬上車后在一路段拋下,并砍擊其手腳后逃離。當晚,江李華被路人發現時已死亡。
2000年,黃榮輝因病死亡后,嚴少亮接續領導該組織,并逐漸形成了以張榮青、陳輝、張家寶等7人為積極參加者,其他骨干成員固定、層級結構明確,人數眾多,勢力龐大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2005年,團夥成員為壟斷惠陽地區玉米芯行業,低價向農戶買入,高價向廣西商販賣出,決定以典當行的名義參與合作,團夥成員統一食宿,并在惠陽一帶巡邏,不准外地人來收購,對前來收購玉米芯的外地商販進行恐嚇和驅趕。同年7月,將前來收購玉米芯的李某信、李某強等人打傷、車輛砸壞;8月24日,李某強、李某偉、宋德勇等5人開車向農戶收購玉米芯時遭團夥成員追趕、逼停,隨后,多名團夥成員持刀砍擊,造成宋德勇動脈斷裂大失血當場死亡、李某強等3人全身多處受傷。
嚴少亮等人還先后設立惠州市康業信用擔保有限公司、惠州市泰尚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泰尚公司,原名惠州市鑫景鴻實業有限公司),并以此為依託,為其組織成員提供作案工具、經費、報酬和作案后的庇護場所,為壟斷玉米芯收購市場,通過砸車、砍人等方式驅趕和打擊競爭對手;為進入河沙開采行業,插手他人糾紛、實施故意傷害等打擊河沙行業老闆;為獲得工程項目資源,通過實施尋釁滋事等隨意插手他人經濟糾紛;為完成工程項目,破壞他人公私財物等;為索取債務,實施尋釁滋事致使他人不能正常經營、生活等,或非法拘禁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