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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

稅總明禁各地自行清欠
2018年 09月 20日 03:04    香港商报
 

  四部門聯保:社保新規不增企業負擔

  稅總明禁各地自行清欠

  【香港商報訊】近段時間以來,內地社會保險費將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的新規引起廣泛關注。有人擔心追徵社保費用加重企業負擔。對此,人社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醫保局相關負責人昨天表示,將進行分析測算,研究提出適當降低社保費率、確保總體上不增加企業負擔的政策措施。稅務總局也下發通知,明確各地不得自行開展以前年度的欠費清查。

    穩妥處理歷史欠費問題

  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昨天發布的通知指出,進行社會保險費徵管職責劃轉的各級稅務機關,要確保改革任務平穩如期落地,各省稅務局要按照統一部署,細化本省稅務系統實施方案,逐項分解工作任務,明確責任單位和完成時限,確保2019年1月1日起由稅務機關統一徵收各項社會保險費。

  通知強調,要遵循弄清接好歷史欠費賬目,不得自行組織開展清欠工作的原則,穩妥處理好歷史欠費問題。要確保徵收政策不變工作平穩。已負責徵收社會保險費的各級稅務機關,在社保徵收機構改革到位前,要一律保持現有徵收政策不變,不得自行組織開展以前年度的欠費清查,確保徵管有序,工作平穩。同時,組織開展督導檢查,對違反規定的依法依規堅決糾正和嚴肅查處。

  通知還提到,要建立部門間常態化信息共享和對賬機制,為改革提供制度、機制、信息等系列保障。在徵管職責劃轉工作中,要主動加強部門間溝通協商與協調配合,做到銜接有序。要做好數據分析評估和清洗遷移,按時完成信息系統升級對接和聯調測試。

  上述四部門相關負責人還表示,目前各地徵收體制改革工作正處於準備階段,社保經辦機構和稅務部門?力於做好銜接工作,積極建立數據共享平台,並在改革工作中堅持只變更徵收主體,原有政策繼續保持不變的基本原則。將進行分析測算,研究提出適當降低社保費率、確保總體上不增加企業負擔的政策措施。

  負責人介紹,進行社會保險費徵管職責劃轉改革的地方,要加強部門協調配合,建立部門間常態化信息共享和對賬機制。負責人認為,統一社保費徵收主體,將提高社保費徵收效率,有利於促進各類企業職工參保繳費,更好地維護職工權益。改革將為降低社會保險費率、減輕企業及職工繳費負擔創造有利條件。

  回應關切有利激發市場活力

  據統計,截至今年8月底,全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基金累計結餘分別為47264億元(人民幣,下同)、17392億元、5712億元、1734億元、558億元,各項社會保險基金總體運行平穩。自今年7月1日起,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在現行省級統籌基礎上,建立中央調劑基金,對各省份養老保險基金進行適度調劑,均衡地區間基金負擔,重點緩解少數困難省份的基金收支壓力,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此前的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把已定減稅降費措施切實落實到位,同時確保社保費現有徵收政策穩定。同時,要抓緊研究提出降低社保費率方案,與徵收體制改革同步實施。

  有分析指出,國務院和四部委「總體上不增加企業負擔」的表態,積極回應了輿論關切,給公眾吃了一顆定心丸。稅收和社保,是內地企業的兩大剛性負擔,社保政策的變革,必須保持政策的穩定性,避免大起大落,如此才能給市場一個穩定預期,避免給企業造成衝擊。而「社保費率降低與徵收體制改革同步實施」,意味?在社保徵收走向規範的同時,也充分保障企業和個人的利益,這種政策的平滑過渡,不僅挽回了市場信心,也有利於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

 

 
(來源: 深圳新闻网) 編輯: 程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