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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

高院旁聽偷拍法官 內地漢保釋候訊
2018年 09月 21日 00:45    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訊】再有內地人士在高等法院內拍照被檢控。一名45歲內地漢,前日到高院旁聽時公然在庭上拍攝,被律師發現報警,當場被捕。被告昨在東區法院被控藐視法庭罪,由於控方需要向被告再錄口供、獲取相關法庭閉路電視片段及索取法律意見,要求案件押後8星期至11月15日再訊。被告獲准以900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及須每星期到警署報到兩次。

  律師發現公然庭上拍攝報警

  被捕男子江敦海,報稱在上海營商,本月18日持雙程證來港。控罪指,江於本月19日在金鐘道高等法院內,用手機拍了3張法官照片及一張庭內環境照,被控藐視法庭。

  消息稱,被告原定前日下午離港,早上因百無聊賴於是到高院第三十庭聽審打發時間,期間覺得法官的假髮及服裝很特別,於是欲拍照留念。根據司法網頁顯示,當日庭上主審聆案官為黎達祥。

  鄭念慈裁判官在庭上問江是否同意將案件押後時,江指是首次來港,無意觸犯香港法律制度,鄭官止住江發言強調,今日法庭要處理押後案件及保釋事宜,並非聽取答辯,不希望被告說出可能對自己不利的說話。

  另外,鄭官問被告可交多少保釋金,江指自己身上只有900多港元,或可致電親戚籌錢,其後卻又稱找不到可打長途的電話;鄭官指,即使能成功撥出長途電話,亦不能在今日之內籌錢,故將保釋金額定為900元。

 

 
(來源: 深圳新闻网) 編輯: 程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