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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

工聯4年接涉款4億財務中介騙案求助
2018年 09月 22日 02:59    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訊】記者萬家成報道:工聯會昨日表示,財務中介詐騙案件因難以證明財務公司與中介合謀,大部分個案不獲警方受理,苦主往往求助無門。工聯會在過去4年共接獲268宗共涉款4億港元的財務中介騙案求助,有個案今年成為首宗成功循民事訴訟追討損失的勝訴案件,受害人毋須償還逾30多萬港元貸款及訟費,為同類個案開出先例。

  難舉證財務公司與中介合謀

  案中苦主林先生欠下大筆債務,急需金錢周轉,2015年4月中接一名聲稱某大型銀行職員來電,稱可提供一個非按揭的「物業業主低息貸款計劃」,但因屬極低息計劃,職員聲稱銀行不宜出面直接傾談,需另透過一間中介公司進行。林先生後來到旺角一間中介公司,有職員稱其借貸評級欠佳,需另借貸30萬港元作為中途貸款去「整靚盤數」。

  事隔1個月,林先生到律師樓簽訂借貸合約,財務公司借出約30萬港元貸款,中介即叫他將支票兌現金後,全數交由中介作為中途貸款,更稱不用償還,會在林成功申請到「物業業主低息貸款計劃」後作為一部分貸款。結果林先生稍後收到財務公司追債,甚至被告上法庭,才得知自己墮入財務中介騙局,至於所謂業主低息借貸計劃更只是幌子。

  惟案件拖拉3年,林先生飽受精神壓力及丟掉工作。協助他打官司的劉律師表示,大部分此類個案勝算不高,源於舉證困難,難以有實質證據證明財務公司與中介合謀,幸好林先生保留了電話短訊對話,成為有力證據。劉律師呼籲市民借貸時要小心,簽署文件前最好找專業人士檢視,並保留一切與中介或財務公司的電話對話記錄。

  麥美娟促政府擴大規管範圍

  協助林先生的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麥美娟指,此類所謂中途貸款的騙案極多,大部分聲稱作為受害人「整靚評級」的費用,一旦成功就去如黃鶴,受害人分文未收。她促政府擴大《放債人條例》規管範圍,直接規管財務中介,打擊同類個案。

 

 
(來源: 深圳新闻网) 編輯: 程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