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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發布拆除重建類城市更新單元規定
2018年 09月 26日 00:00    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訊】記者王曉蕾報道:結合城市更新的新目標及新發展理念,深圳市規劃國土委開展了《深圳市城市更新單元編制技術規定》(試行)的修訂工作,并更名為《深圳市拆除重建類城市更新單元規劃編制技術規定》。該規定於25日實施。

    據悉,本次修訂亮點包括,一是適應城市轉型發展新要求,提高更新項目設計品質。規定所有城市更新單元均應進行城市設計專項研究,從城市空間組織研究、建築形態控制研究、景觀環境設計研究、公共空間等方面細化設計原則與規定,強調城市設計對下一階段建築設計的指導性;鼓勵更新項目下階段建築方案設計采用優選制度,保證更新項目的設計品質。二是保留城市發展記憶,加強歷史保護與利用。規定更新單元涉及文物保護單位、歷史建築、歷史風貌區等,在落實上層次規劃及相關保護要求的同時,應結合更新單元實施提出具體的保護措施和活化利用、保育方式。三是落實綠色低碳等城市發展理念,推進有機更新。銜接《深圳市海綿城市建設專項規劃及實施方案》和《深圳市海綿城市規劃要點及審查細則》,規定所有城市更新單元均應進行海綿城市建設專項研究,明確海綿城市建設目標,落實上層次規劃相關要求,進行區域海綿城市影響評估,并結合總平圖合理布局主要海綿設施。銜接深圳市城市更新單元生態修復規劃及技術指引研究,增加生態修復專項研究,分析更新單元生態要素的核心問題,與規劃功能、城市設計、海綿城市等專項研究結合,提出生態修復方案和重點內容。四是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進一步提高公共服務設施配建要求。進一步規定所有含住宅的更新項目均應配置幼(托)兒園、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并要求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與社區健康服務中心組合設置,為「幼有所育」、「老有所養」提供空間保障。對標國際化城市建設,滿足市民文化交流空間需求,要求位於密度一、二區的規劃商業用地中應設置不少於商業、辦公與旅館業建築面積5%的商業文化設施。五是面向實施,保障更新項目的可操作性。結合更新實踐中問題與特徵,強調更新單元規劃作為多元主體利益協調的平台作用,進一步完善利益平衡方案制定要求,強化分期實施的各期利益平衡方案,保障更新單元規劃的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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