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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

攜手登月 破藩篱不獨食
2018年 10月 01日 00:44    香港商报
 

    「世界那麼大,我想去看看。」當年河南女老師辭職時的那種自由情懷,此刻在西安航天動力研究所的研究員張小平來說,就是一種奢侈。近日張小平離職風波全網沸騰,本應簡單的離職手續為何這麼難?半年多了,為何現在火?表面答案只有一個,都是月亮惹的禍。

    國企「留人」合法

    最初起因是日前該所發出公開信,痛陳張小平離職的巨大損失:「甚至在某種程度上會影響到中國載人登月重大戰略計劃的論證和策劃工作」。於是引來那篇《離職能直接影響中國登月的人才,只配呆在國企底層》的文章刷爆朋友圈。

    後來該所又自述,登月受阻的確言過其實,只因想急切地挽留人才。搬起月亮砸了自己的腳,於是引來吃瓜者對國企阻止人才自由流動的痛批。

    其實,如果站在該所的立場,也會很委屈。高科技的航空航天業,是一個龐大的系統工程,講究團隊作戰,顯然航天人才的成長離不開系統這個巨型平台。而這個巨無霸系統是誰建成的,是全國納稅人日積月纍的。所以說,民企缺才為什麼不去大學裏校招呢?為什麼不自己培養呢?搶現成的,就是佔了國家平台天價成本的便宜,這公平嗎?

    更何況任何自由都是以合法為前提的,否則不成了無政府主義,買個菜、吃個飯,還要講究排隊,人才流動,事關國家興亡、人生成就的家國大事,能不講究守法前提嗎。所以不管動機如何,顯然西安研究所申請勞動仲裁,是擁有法律優勢的。

    《保密法》第38條規定:涉密人員離崗離職實行脫密期管理。涉密人員在脫密期內,應當按照規定履行保密義務,不得違反規定就業。

    而張小平能不能到民營火箭公司就業的問題,還涉及「競業禁止」規定。《勞動合同法》規定,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期限最多為2年。

    所以,即便明知是國企卡人,但卡人行為卻既合理又合法。

    民企「搶人」有理

    再回過頭來,站在民企的立場,似乎更委屈。商業航天,目前是戰略新興產業,也是全球大趨勢,國家大力鼓勵發展。很簡單,要創業要發展,首先就得有人才。人才從哪裏來?此前是國家隊一統天下,人才只有體制內才有。發達的洋人那也有,但人家山姆大叔,現如今連高科技產品都禁售,更何談向中國輸出航天人才?

    體制內人才,對民營航天創業有多重要?已經有實踐證實,民營火箭公司零壹空間的研發人員80%來自體制內軍工集團、科研院所,另有一公司更是幾乎達到100%。這兩家公司是目前中國「唯二」真正意義上成功發射過探空火箭的公司。

    商業火箭是一個赤裸裸的競爭市場。大家都在與時間賽跑,而如果真像張小平那樣得等上兩年的脫密期,豈不黃花菜都涼透了?

    科學發展,無疑需要不斷地試錯。歷史上曾經有一個農藥名叫1605,就是因為試驗了1605次才成功。還如像歐立希通過606次試驗才發現梅毒克星一樣,這種試錯的成本是巨大的。創業的民企承擔不起前面的1604次和605次,站在國家整體利益角度來說,也沒有必要從零開始,否則就是一種巨大浪費。所以商業航天必須站在國家平台這個巨人的肩膀上。

    那麼張小平離職風波,非關個人的命運軟肋,而是折射了中國民營航天的發展困境。

    那麼問題來了,國企「留人」合法,民企「搶人」有理,這豈不成了典型的內耗?

    竊以為,不妨做出新的制度嘗試。航天國企,出技術、出人才等,並以此作價入股;創業的民企出資金、出管理等。國企負責國有資本持續增值,國有資產又有了新的增長點;民企負責效率與管理,必利於搶佔世界市場。總之,人才與技術瓶頸迎刃而解後,公私合資的新型航天企業必將活力勃發,與馬斯克棋逢對手。只是民企要放棄吃獨食的想法很容易,但要航天院所,做出人才技術入股的戰略決策卻很難,這需要國家政策層面的頂層設計。 

    作者:路人甲

 
(來源: 香港商報) 編輯: 朱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