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訊】浸信會沙田圍呂明才小學校長被指過去7年挪用參加澳洲遊學團的部分學生費用一事,教育局證實已接獲投訴,正與學校跟進事件。校長薛鳳鳴昨日指出,有關報道「完全失實」,學校教職員在過程中沒有舞弊、挪用公款和收受利益,也沒將款項用於教職員的遊覽、飲食、玩樂,將聘請獨立核數師重新審核過去7年遊學團的帳目。
校長否認報道:無人挪用公款
教育局指出,根據《教育規例》第64條,每間學校的校監均須備存適當的帳目,在任何合理時間內提供帳目或單據予教育局常任秘書長或督學查閱,以及保留帳目及單據不少於7年。所有學校收入均須存入以學校名義開設的銀行帳戶。局方又指,教職員遇到任何牽涉私人利益的情況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校董會申報,以免出現利益衝突。教育局正與涉事學校作出跟進。
校長薛鳳鳴、校監曾家石及該校多位教師,昨早在校內會見傳媒,澄清有款項被用作支付校長和一名教師在澳洲自駕遊旅費的有關報道是完全失實,強調學校收取的費用,只用在學生的支出和師生機票住宿等方面開支,並沒有把款項用作教師的遊覽或飲食等。她說,用剩的餘款、澳元餘款會帶回學校保存在學校夾萬,用電腦紀錄,這做法前校監及現任校監都知悉,亦有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