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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

南沙谷外貿企業落戶最高獎2000萬
2018年 10月 10日 00:02    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訊】記者李苑立報道:廣州南沙區在支持外貿新業態發展上再出大招。近日,該區出台實施《廣州南沙新區(自貿片區)促進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發展扶持辦法》,外貿綜合服務企業落戶該區最高可獎2000萬元人民幣。

  據悉,近年來,南沙依託國際樞紐大港,國際貿易新業態新模式蓬勃發展,2014至2017年,南沙進出口總額由1303億元提高至1952億元;跨境電商從0.3億元發展到72億元;平行汽車進口累計超過2.8萬台,成為全國平行汽車進口第二大口岸。

  根據《扶持辦法》,自2018年1月1日起,經南沙區新認定的外貿綜合服務試點企業,滿足一定的條件即可享受最高2000萬元的落戶獎勵。這類企業須屬世界1000強、中央企業、中國企業500強、中國民營企業500強、商務部認定或備案的跨國公司,且在南沙設立了總部或區域總部。另一類是上一年度納入南沙區統計核算的營業收入達5000萬元人民幣以上;上一年度在納稅總額不低於1000萬元人民幣。

  為吸引外貿綜合服務企業落戶並把實際辦公地址放在南沙,對年度應納稅工資薪金30萬元人民幣以上骨幹人才,南沙區將按照其個人經濟貢獻40%給予特殊人才獎勵。其中,港澳籍人才可選擇按照內地與港、澳地區稅負差額給予獎勵;外籍人才可選擇按照超過15%部分稅負差額給予獎勵。對符合條件的企業高級管理人才(包括董事長、副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監事會主席、總經濟師、總會計師或相當層級職務人員),除享受特殊人才獎勵外,還可在企業經營貢獻獎中獲高管人才獎勵。兩項獎勵總額最高為個人經濟貢獻的100%。

  另外,在企業出口退(免)稅方面,南沙區承諾資料齊全後,可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退(免)稅手續。

    

 
(來源: 香港商報) 編輯: 朱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