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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

林鄭:出入境政策屬自治範圍
2018年 10月 10日 00:27    香港商报
 

  回應馬凱事件 重申特區立場

  林鄭:出入境政策屬自治範圍

  【香港商報訊】記者林駿強報道:入境處早前拒絕外國記者會(FCC)副主席馬凱工作簽證續期申請,惹來若干外國政府「說三道四」,本港的反對派又藉機肆意批評。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強調,出入境政策是特區政府的自治範圍。她不會評論入境處的決定,重申特區政府不會容忍任何鼓吹「港獨」的行為,並捍衛及保障言論及新聞自由。民建聯主席李慧琼表示,不擔心馬凱事件影響香港的國際地位。對於有反對派議員聲言會就事件提出休會辯論,李慧琼指出:「看不到這件事有緊急性。」表明民建聯會反對動議。

  林鄭月娥昨日出席行政會議前向傳媒表示,入境處拒絕馬凱工作簽證的續期申請,特區政府已經作回應,強調出入境政策是特區在「一國兩制」下的自治範圍,入境處處長是按現行法律政策及個案而決定,政府一貫做法是不會公開評論、解釋或交代,這也是國際慣例。

  李慧琼:不影響香港國際形象

  林鄭重申,言論及新聞自由是香港核心價值,受到《基本法》保障,行政長官及特區政府會捍衛言論及新聞自由,但政府不會容忍任何鼓吹「港獨」、危害國家安全、領土完整及發展利益的行為。

  事件被反對派藉機炒作,反對派議員許智聲言會在本月24日的立法會大會上,提出引用《基本法》第73條,傳召林鄭月娥、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和入境事務處處長曾國衛解釋事件。民建聯主席李慧回應道:「看不到這件事有緊急性。」每日或許都有人因不同原因被拒入境,「過去立法會不會就個別個案而進行緊急辯論。」

  對於入境處做法受質疑,李慧琼表示:「不能因為大家對某件事特別關心而影響過去一貫做法、我們是在維護整個安排、整個制度。」她又說,不擔心事件影響香港國際形象,因這是出入境經常發生的事,「看不到會有實際影響」。她重申,「不應就個別事件破壞整個制度……不能因為一個人或一件事而破壞過去做法。」

  葉劉:拒續期申請是依法辦事

  李慧琼特別提到,外國記者會提供平台讓「港獨」分子「播獨」,絕對不能容忍:「香港作為『 一國兩制』一個特別行政區,應按香港法例阻止所有可能破壞『一國兩制』以至散播『港獨』的行為。」相信入境處決定符合香港法例,亦維護國家利益。

  保安局前局長、行政會議成員、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昨早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入境處拒絕馬凱工作簽證的續期申請是依法辦事。她說,入境處在處理入境申請時,最主要考慮是否符合公众利益,當中要考慮國家利益及國家的看法。

  另外,民建聯昨發表聲明指出,支持入境處決定,捍衛本港入境管制權力,「對於社會上有人藉《金融時報》亞洲新聞編輯馬凱先生入境簽證事宜向特區政府施壓,要求解釋,我們對此感到莫名其妙。」

  聲明說:「我們認為,香港擁有健全的出入境制度,特區政府可以自行決定誰人可入境,誰人可獲發簽證。入境處在處理每宗申請個案時,會按照相關法律和政策,並充分考慮個別個案的情況後才作出審慎的決定。因此,我們絕對支持入境處就馬凱先生個案的決定,並相信入境處的決定,與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無關。」

  「同時,我們全力支持特區政府不應因受到任何壓力,而就個別個案公開解釋。必須指出的是,無論是香港,以至世界各地的出入境單位,都不會就個別個案作出解釋,這是國際慣常的做法,亦不會因當事人的身份而有所不同。因此,對於反對派擬提出議案,傳召行政長官及多位官員解釋一事,我們認為是荒謬絕倫,並會堅決反對。」

  就包括英國及歐盟在內的國家對事件「說三道四」,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恒鑌於facebook發帖批評「荒謬至極」,反問:「中國香港發不發簽證給某人,要向英國外交部解釋?美國每年拒絕不少人簽證,是否都要向人解釋?」

  類似事例並非特例

  事實上,外國及地區在限制傳媒出入境及逗留上,過去都有大量的例子,涉及的相關政府一般都不會解釋詳細理由。

  較早的例子,是台灣資深傳媒人、名嘴張友驊於1991年來港演講時談論英殖歷史,結果被當年港英政治部要求48小時內離境。

  去年10月,國際自由新聞獎得主的也門女記者納賽爾,到美國紐約出席頒獎禮時就被拒發簽證入境。其他國家更有甚者將記者驅逐出境。

 
(來源: 香港商報) 編輯: 朱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