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訊】經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簽批,國務院日前印發《關於在全國推開「證照分離」改革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指出,從2018年11月10日起,在全國範圍內對第一批106項涉企行政審批事項,分別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准入服務四種方式,實施“證照分離”改革。
《通知》指出,要緊緊圍繞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落實「證照分離」改革要求,進一步厘清政府與市場關係,全面改革審批方式,精簡涉企證照,加強事中事後綜合監管,創新政府管理方式,進一步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市場准入環境,充分釋放市場活力,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