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文件騙貸款400萬 2內地漢囚22個月
【香港商報訊】兩名大學畢業並從事金融業的內地男子受中介人指使,以虛假的入息證明虛報自己為內地銀行分行高層,以假文件向香港中國銀行分行申請兩筆共400萬元信貸,及後內地銀行確定2人並非該行職員,故令案件在貸款批出前適時識破並報警處理。法官指涉案屬非常高額的貸款,亦令中銀蒙受不必要的損失及風險,故裁定2人串謀詐騙罪成後判其監禁1年8個月。
郭啟安法官判刑時指兩名被告李朋及黨培有高學歷與良好的家庭背景,2人受不良中介分子指使的所作所為非常嚴重,個人經濟或家庭理由亦不是有效的求情因素,而兩宗涉案貸款金額均高達200萬元,考慮所有因素後酌量判囚1年8個月。